发布时间:2021-01-15 09:44
来源:政府办公室
同江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2020年,本着营造“快捷、高效、规范、透明”的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体系为宗旨,以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要求推动工作,全年共受理和办结营商环境监督举报案件6件;组织全市各部门、各行业、乡镇、社区集中对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行了深入学习和宣传;完成了国家“互联网+监管”认领事项640项的动态录入监管; 组织对对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进行重新梳理,重新调整公布《同江市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共计28项;按佳市《“一件事”改革工作方案》精神,将企业群众办理的“多部门”“多事项”整合为“一件事”“一次办”,构建统一受理、联动办理业务的“一件事”模式,再造部门并联协同办事流程,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次跑等问题。各牵头部门积极落实,制定了“一件事”办事指南及工作流程,现18件已经全部运行。实现了我市营商环境明显提升的工作目标。
(一)认真学习贯彻《条例》,抓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局领导非常重视此项工作,组织了两个层面的学习培训:一是组织各科室及服务中心人员学习贯彻《条例》精神;二是对进驻中心窗口人员进行贯彻《条例》的培训。要求所有人员认真学习、领悟《条例》内容,对照《条例》要求,重新完善中心及窗口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要求,成立了局长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局长及中心主任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由副主任具体抓,由综合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抽调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的处理,开展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制定实施方案以及开展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形式、制度的统一规范和管理工作。
(二)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广泛公开。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特点,主动组织大厅实行政务公开,推进阳光操作,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对进厅行政许可及有关服务工作进行了公开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营商环境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调节、现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
(三)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多渠道公开。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营商环境局为了让广大群众和企业更加了解公开的内容和条件,采取了灵活多样的具有实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通过市政府网站,大厅公开栏、电子屏、触摸屏等为载体平台,通过会议、文件、通告、告知单等方式公开,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1、以服务窗口为载体公开政府信息。中心服务大厅的窗口,都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主动公开相关信息。目前主要采取三种形式公开:市政府网站、窗口服务告知单、电子屏和触摸屏公示。市政府网站、窗口服务告知单、电子屏和触摸屏公示内容为相关许可事项的项目审批依据、审批范围、所需材料、办理程序、收费标准、办结时限及联系电话等。同时,还通过市政府网站及时公示网上受理许可事项及进展情况。
2、以宣传公示栏和电子屏为载体公开政府信息。组织中心在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宣传公示栏及电子屏,公开各进厅窗口及个人的考核评比情况,表扬先进窗口和先进个人,公示审批项目,以及相关工作目标和重点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一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政务服务质量还有待提升。我市政务服务实行分厅管理的现状还要持续一定时间,“一门”、“一次”等政务服务质量还不够高,“最多跑一次”、信息共享等落实不到位。
(二)重点、热点内容还不够明确。部分窗口部门没有紧跟当前经济发展和政策允许的实际进行调整,满足于现状,信息公开的重点和热点内容还不够明确
改进情况: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全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高效能、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抓紧抓好。
(二)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针对一些疑难问题和群众关心的问题做出进一步说明,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增加信息公开的内容,着力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死角,真正做到全面、彻底的公开。
(三)强化认识、明确责任,严格规范信息公开渠道。
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严格规范单位信息公开的标准性和规范性,积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对单位应公开信息进行及时公开;同时,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做到按要求、按步骤进行公开,坚决杜绝不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而通过其他途径私自公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同江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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