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0-09 15:56
来源: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驻同江中省直各部门:
根据《佳木斯市司法局关于印发佳木斯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佳司通〔2019〕11号)文件要求,市政府对2019年6月30日前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11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统一清理,清理结果经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市政府三十七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保留规范性文件84件,修改规范性文件4件,废止规范性文件26件。对公布需要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各有关单位要在2020年3月底前修改完毕并对外公布。逾期未修改的,视为废止。
附件: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及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同江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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