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秋季开学安全骑行电动自行车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5-08-26 16:35

来源:教育局

尊敬的各位家:

您好!新学期伊始,为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特就电动自行车使用问题致信各位家长,希望家校携手,共同守护孩子的出行安全。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其便捷性成为许多家庭的代步工具。但与此同时,未成年人违规骑行、超速行驶、不佩戴头盔等现象时有发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且不得载人。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 请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不为未满16周岁的孩子购买或提供电动自行车。已满16周岁的学生骑行时,家长要确保车辆符合国家标准,并督促孩子佩戴安全头盔。

2. 建议选择步行、公交等更安全的出行方式。学校周边道路在上放学时段较为拥堵,电动自行车穿行其中容易发生事故。

3. 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强调遵守交通信号灯、不逆行、不抢行等基本规则。特别提醒不要边骑车边使用手机。

4. 家长若用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请做到"一盔一带",即自己和孩子都要正确佩戴头盔,车辆不要加装遮阳伞等影响安全的装置。孩子的安全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从规范使用电动自行车做起,培养孩子的安全意识,为他们的平安成长保驾护航。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同江市教育局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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