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05 15:50
来源:政府办公室
同江市关于支持冷水渔业发展振兴的若干政策措施解读
现将《同江市关于支持冷水渔业发展振兴的若干政策措施》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全面贯彻落实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一号文件关于提出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促进渔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冷水渔业振兴行动有关精神,全力落实佳木斯市“3510”总体规划,加快推进我市冷水渔业振兴发展,补短板、强弱项,提高冷水养殖业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水平,结合《黑龙江省冷水渔业振兴行动方案(2022-2026年)》发展规划和重点任务、《黑龙江省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及《黑龙江省加快冷水渔业振兴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24-2026年)》等相关要求,结合同江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政策措施》。
二、修订研判过程
主要分四个阶段组织修订工作:一是起草阶段。根据国家、省级一号文件精神,按照市政府办有关会议精神,由市农业农村局按照省级相关政策文件内容,结合我市目前冷水鱼养殖产业发展实际情况,起草《同江市关于支持冷水渔业发展振兴的若干政策措施(草稿)》。二是评估论证、征求意见阶段。聘请水产专家对起草的《同江市关于支持冷水渔业发展振兴的若干政策措施(草稿)》评估论证,并对专家意见进行认真研究予采纳,形成《同江市关于支持冷水渔业发展振兴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广泛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对提出修改意见进行认真研究予采纳,形成《同江市关于支持冷水渔业发展振兴若干政策措施(初稿)》。三是竞争及合法性审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同江市关于支持冷水渔业发展振兴若干政策措施(初稿)》进行逐条逐项进行审查,通过审查后形成《同江市关于支持冷水渔业发展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终稿)》。四是会议审议。经市政府第十届四十五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最终完成文件制定。
三、主要内容
《同江市关于支持冷水渔业发展振兴的若干政策措施》主要包含水产良种补贴、冷水鱼养殖基地能力提升建设、水产品加工、养殖模式(大水面生态养殖、棚室养殖、稻渔综合种养)及品牌培育等五部分内容,共计十三条。其中第一条为水产良种补贴政策扶持;第二条、第三条为苗种繁育基地提档升级、冷水鱼养殖基地能力提升政策扶持;第四条至第六条为水产品加工和水产品加工企业政策扶持;第七条至第九条为大水面生态养殖、棚式养殖、稻渔综合种养政策扶持;第十条、第十一条为休闲渔业示范基地、暂存暂养设施建设建设政策扶持;第十二条为支持品牌培育政策扶持;第十三条为附则,说明本政策措施与上级扶持政策相悖或未涉及到的扶持项目,以上级政策为准。上述扶持政策条款、相关实施及验收标准,最终解释权归同江市人民政府所有,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四、政策解读机关
《同江市关于支持冷水渔业发展振兴的若干政策措施》由同江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读。
同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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