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17 16:54

来源:生态环境局

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4年第34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佳木斯市18家重点行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填报不符合国家规定、填报质量不高。

二、整改目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修改完善应急减排清单。

三、整改措施:修订更新存在问题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按要求上报至佳木斯市级审核部门。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加大对企业的检查指导力度,提高填报质量,保证企业应急预案符合规定

五、公示时间:2025617日至2025630

六、受理部门:佳木斯市同江生态环境局

七、受理电话:0454-2901905

八、受理地址:同江市友谊路东段环保大厦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佳木斯市同江生态环境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佳木斯市同江生态环境局

202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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