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17 16:54

来源:生态环境局

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4年第33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2024年春节期间,佳木斯市出现重污染天气,但未按照《佳木斯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启动预警。

二、整改目标: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提高会商精准水平,及时启动并落实重污染天气响应措施。

三、整改措施:按照国家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标准调整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专人盯守AQI数据变化情况,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按时报送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同江市重污染天气预案已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审批后正式下发,强秸秆禁烧管控力度,严防重污染天气产生

五、公示时间:2025617日至2025630

六、受理部门:佳木斯市同江生态环境局

七、受理电话:0454-2901905

八、受理地址:同江市友谊路东段环保大厦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佳木斯市同江生态环境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佳木斯市同江生态环境局

202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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