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17 16:52

来源:生态环境局

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4年第29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对于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领域热点、难点问题推动解决态度不坚决,一些问题没有得到根治。全国生态环境信访举报投诉平台数据显示,2021年以来,佳木斯市噪声扰民信访案件比例高达62%,噪声扰民问题突出。

二、整改目标:举一反三排查此类问题,完成噪声扰民问题整改,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三、整改措施: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工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全力推动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有效解决。生态环境部门重点对工业噪声问题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住建、公安部门重点对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进行依法管理。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加强监管、加密检查频次,要求各建筑工地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确保施工现场扬尘与噪声管理符合标准,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五、公示时间:2025617日至2025630

六、受理部门:佳木斯市同江生态环境局

七、受理电话:0454-2901905

八、受理地址:同江市友谊路东段环保大厦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佳木斯市同江生态环境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佳木斯市同江生态环境局

202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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