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17 16:51

来源:生态环境局

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4年第2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各县(市、区)和有关市直部门党委(党组)均未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检视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政治站位、思想认识、行动措施上的差距。

二、整改目标:全市上下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三、整改措施:全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并召开专题会议,深刻检视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政治站位、思想认识、行动措施上的差距。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2024年我市共召开三次环保专题会议,其中10月28日由市委书记主持召开《2024年同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会议》全市上下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五、公示时间:2025617日至2025630

六、受理部门:佳木斯市同江生态环境局

七、受理电话:0454-2901905

八、受理地址:同江市友谊路东段环保大厦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佳木斯市同江生态环境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同江市委办公室、同江市政府办公室

2025617

同江市人民政府主办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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