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14 16:13
来源:应急管理局
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防汛抗洪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条例》中关于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防汛部门岗位责任制的规定,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现将全市防汛责任人及山洪预警“户户知”工程运行管理责任人、防汛值班电话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全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分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技术责任制等防汛制度,建立健全防汛责任机制,严肃防汛纪律。各防汛单位和责任人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负起责任,落实各项措施,全面加强防汛抗洪工作,确保抢险救灾扎实有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
附件1:2025年同江市政府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xls
附件2:2025年同江市主要河流防汛责任人名单.xls
附件3:2025年同江市小型水库防汛行政、技术责任人名单.xls
附件4:2025年同江市农村基层预报预警体系建设责任人名单.xls
附件5:2025年同江市乡镇(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xls
附件6:2025年全市防汛抗旱值班电话.xls
同江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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