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16 09:15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同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辖区学校、幼儿园食堂复用餐饮具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发现同江市亲子园幼儿园使用的餐具不合格。现将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经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同江综合实验室检验,同江市亲子园幼儿园使用的餐具1批次不合格。餐具名称为:餐盘,抽样单编号XBJ25230881253700101ZX,使用日期为2025年3月5日,不合格检验项目为检出大肠菌群。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同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3月12日对同江市亲子园幼儿园立案调查。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
三、企业整改情况
经营企业对餐饮具按要求每次洗刷完餐具后,消毒柜温度120℃保持10分钟以上进行消毒,餐具按规定标准模式摆放,保证消毒效果。同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结果为合格。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