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26 10:40
来源:财政局
为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依托信用信息共享机制,营造“守信受益、信用有价”的浓厚氛围,着力打造公平竞争、诚信守诺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升公众对信用红利的获得感,结合实际开展信易+政府采购”应用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加快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政府采购守信联合激励机制,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手段,扩大信用应用场景,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力度,提升公众对政府采购信用建设的获得感,精准服务政府采购活动,优化政府采购市场营商环境,弘扬政府采购诚实守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
二、明确激励范围
(一)同江市财政局积极响应上级要求,及时转发了《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的通知》文件,在保证金收取环节,依据供应商的信用评价等级实施差异化政策。落实对信用评价等级高(A、B 级)的个体工商户执行投标保证金按应收额度 50% 收取、履约保证金按 80% 收取的政策。
(二)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清晰告知采购单位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以及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确保政策在区域内的有效传达与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当前信用体系建设是全市高度重视、高度聚焦的重要工作,要充分认识到“信易+政府采购”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要切实加强相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建立完善合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该项工作。
(二)明确职责,狠抓落实。“信易+政府采购”活动的落实有利于个体经营户从诚实守信中得到实惠和鼓励,增强“获得感”,有效激发个体经营户遵从和守信热情。要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和工作职责,强化责任意识,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此项工作尽早落地,取得实效。
(三)加强沟通,做好宣传。加强部门合作,积极应用新媒体、移动终端等渠道开展宣传, 让个体经营户切身体会到守信可享受更便利、更优质的服务。
同江市财政局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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