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10-20 10:18
来源:政府办公室
同政办发[2012]32号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同江卷
编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市直各单位,驻同江中省直各部门:
根据民政部《关于编纂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的通知》(民函[2011]185号)精神,按照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同江卷》(以下简称《政区大典.同江卷》)编纂工作实施方案。
一、编纂工作重要意义
编纂《政区大典.同江卷》是同江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介绍反映我市政治、经济、文化、地理、历史以及社会发展各个方面情况的综合性大型工具书,它的编纂出版对国内外了解同江、宣传同江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使用价值,是一项功在当代、得在千秋、惠及子孙、福泽百姓的社会文化系统工程,对推动我市与国际间、国内地区间的社会、经济、文化交流,促进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进步及丰富国家科学文化宝库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主要职责
编纂委员会的主要职责:负责落实《政区大典.同江卷》编纂工作的规划和组织协调,指导成员单位的编纂工作,审核样稿,确保编纂工作质量(联系人:王展,电话:15590921100,邮箱:tjsyb888888@163.com)。
成员单位:民政局、发改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体育局、人保局、国土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口岸办、文广新局、卫生局、旅游局、住建局、气象局、统计局、畜牧兽医局、渔政局、社区管委会、计生局、科技局、十乡镇。
三、实施步骤
(一)2012年9月下旬,参加全省编纂工作培训;
(二)2012年10月中旬,下发《政区大典.同江卷》编纂工作实施方案;
(三)2012年11月15日前,各单位加盖公章,上报样稿(附电子版);
(四)2012年11月,编纂委员会审核,形成修改稿;
(五)2012年12月末,将修改后的稿件加盖政府公章,上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黑龙江》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审核。
四、加强领导
《政区大典.同江卷》编纂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质量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确保编纂工作的顺利进行。要真正把编纂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政区大典.同江卷》的编纂工作任务。
附件1:编纂工作的具体要求.doc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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