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同江市“十三五”结核病防治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3 09:39

来源:政府办公室

实效:于2020年12月31日废止


同政〔201822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同江市“十三五”结核病防治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同江市“十三五”结核病防治规划》已经二〇一八年二十九日市政府第二十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112日  

             

同江市“十三五”结核病防治规划


为促进健康中国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减少结核病对人民群众健康造成的危害,加快推进健康同江建设,依据《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三五”佳木斯市结核病防治规划的通知》(佳政办规〔2018〕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结核病疫情与防治工作现状,制定本规划。

一、防治现状

结核病是乙类传染病中重大传染病之一,以肺结核为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产生活。“十二五”规划期间,我市高度重视结核病防治工作,积极履行地方政府结核病防治职责,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加大财政投入,取得了明显成效。“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发现并治疗管理肺结核患者896例,其中菌阳肺结核患者359例,成功治疗率保持在90%以上防治工作目标如期顺利完成。

目前,我市结核病防治工作仍临一些问题和困难肺结核发病率居高不下,每年报告发病人数约150余例位居甲乙类传染病疫情报告发病率的前两位耐多药肺结核防治形势严峻,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和防治能力还不能完全满足新势下防治工作的需要,防治机构设备老化和不足,人员短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患者管理落实不到位公众对结核病防治知晓率偏低,防范意识不强。

二、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全面推进结核病防治工作,不断完善防治服务体系,提高诊疗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全民健康素质,为推进健康同江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坚持以人民群众健康为中心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协同参与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到2020年,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协同、大众参与的结核病防治机制进一步完善。结核病防治机构、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新型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结核病防治能力不断提高,做到早发现和全程规划治疗,人民群众享有公平可及,系统续的预防、治疗、管理、康复等防治服务。进一步落实医疗保障政策,提高肺结核患者的医疗费报销比例,减轻患者负担。肺结核发病和死亡人数进一步减少,全市肺结核发病率较2015年下降20%。

1、报告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总体到位率达到95%以上。

2、病原学检查阳性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率达到95%以上。

3、肺结核患者病原学阳性率50%。

4、耐多药肺结核高危人群耐药筛查率达到95%以上。

5、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达到90%以上。

6、基层医疗机构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达90%以上。

7、学生体检结核病筛查比例明显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结核病的筛查率达到90%以上。

8、公众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知晓率达到85%以上。

9、实验室具备痰涂片和痰培养能力。具备开展结核病分子生物学诊断能力。

10、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健康扶贫有效衔接,切实减轻患者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及终止治疗现象。

三、防治措施

(一)完善防治服务体系

1、健全服务网络。市人民医院和市结核病防治所为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负责诊断治疗基层医疗机构转诊以及就诊患者,基本实现普通肺结核患者诊治不出同江(卫生计生局负责)

2、加强队伍建设。结防所、人民医院和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配备专人负责结核病防治工作,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能力。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治人员卫生防疫津贴政策,提高补助标准。大力引进和招募结核病防治专业人才,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稳定防治队伍。(卫生计生局、财政局、人社局负责)

3、推进防治结合。推进建立健全结核病防治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新型服务体系。定点医疗机构负责肺结核患者的诊断、登记、治疗、定期复检和健康教育等,具备痰涂片、痰培养及分子生物学诊断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转诊,追踪患者,对患者治疗期间进行督导管理和健康教育等,结防机构负责疫情监测和处置,组织开展密切接触者流行病学调查和筛查,开展重点人群的防治工作,进行宣传教育、技术指导及实验室质量控制。(卫生计生局负责)

(二)多途径发现患者

1、加大就诊人群患者发现力度。各级医疗机构在诊疗和健康体检工作中,对有咳嗽、咳痰两周以上肺结核可疑患者及时排查,发现疑似肺结核患者应转诊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规范诊治,并及时报告。(卫生计生局负责)

2、开展重点人群主动筛查。重点对病原学检查阳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65岁以上老年人糖尿病患者开展主动筛查。加强出入境人员、看守所校学生的结核病筛查工作,做到早期发现传染源。(卫生计生局、海关、教体局、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及时发现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结防机构负责对肺结核患者进行痰涂片和痰培养检测,对病学性阳性患者和耐多药肺结核高危人群进行耐药筛查,将疑似耐多药患者转到上级定点医院进行检测和诊断。(卫生计生局负责)

(三)规范诊疗行为

1、实施结核病诊疗规范。定点医疗机构要按照诊疗规范对肺结核患者进行诊疗,推广使用固定剂量复合制剂。为转诊患者及时安排就诊,将确诊患者转回基层,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健康管理服务,增强患者治疗的依从性。(卫生计生局负责)

2、规范耐多药肺结核患者诊疗和管理。结核病防治所要加强对耐多药患者登记管理、诊疗随访和全疗程督导服药等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卫生计生局负责)

(四)做好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做好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结防机构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培训、技术指导和督导。推结核病患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利用互联网等新技术为患者开展随访服务。(卫生计生局负责)

(五)加强医疗保险和关怀救助工作。要逐步将肺结核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支付范围。按照健康扶贫工作要求,对患耐多药肺结核病的重特大疾病患者及时给予相应治疗和救助。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对贫困结核病患者的关怀和生活救助。(卫生计生局、医保局、民政局、红十字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重点人群结核病防治工作

1、加强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防控核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进行结核病检查,结防机构和疾病控制机构共同做好双重感染者的筛查、诊治和管理工作。(卫生计生局负责)

2、强化学校结核病防控。建立卫生计生、教育部门定期例会和信息通报制度。全面落实新生入学体检、因病缺课登记、病因追踪、健康教育等综合防控措施,对学校中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开展筛查,及早发现患者。切断传染源,控制传播途径,防止学校出现聚集性疫情。加强学校结核病疫情监测和处置,为学校开展防控工作提供专业培训和技术指导。(卫生计生局、教体局负责)

3、加强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控。做好流动人口结核病患者诊断、报告、转诊追踪、信息登记治疗随访服务等工作,对跨区域治疗的患者做到信息共享,加强流动人口聚集场所宣传教育,提高防控意识和能力。(卫生计生局负责)

4、加强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结核病防控开展看守所人员的体检筛查和日常监测,落实肺结核患者治疗管理,做好未治愈肺结核患者的转介工作,将有关信息报送所在地结防部门,由当地定点医疗机构继续完成治疗。(卫生计生局、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保障抗结核药品供应。按照年度供应计划,确保抗结核药品不间断供应,强化抗结核药品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设立标准化药品储藏库房,切实保证药品质量。(卫生计生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分责)

(八)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结核病管理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将结防机构纳入国家结核病防治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肺结核患者登记、诊断治疗和随访复查等情况。逐步实现结核病患者全程信息化管理,实现防治机构、医疗机构、医保机构之间纵向、横向信息共享。(卫生计生局负责)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将结核病防治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防治规划,落实防治责任,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二)落实部门职责。卫生计生局要加强结核病防治体系建设,不断提升防治能力,做好健康扶贫工作,建立健全结核病防治信息管理和共享机制宣传部门做好结核病防治公益宣传,大力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发改局要加强结核病防治机构和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结核病防治设施条件教体局要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组织实施新生入学体检等防控措施,督导学校做好疫情报告和处置工作,严防结核病疫情在校园蔓延公安局要做好看守所被监管人员的结核病检查和治疗管理民政局要拟订社会救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和贫困患者按照规定给予基本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财政局要加大结核病防治经费投入,把防治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医保局要完善医保政策,适当提高结核病患者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提高结核病患者医疗保障水平;海关要加强口岸结防知识宣传教育,落实口岸结核病疫情监测和管理工作扶贫办要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已治愈、有劳动能力的结核病患者扶贫开发支持力度,做到精准帮扶,无一遗漏红十字会、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社会团体组织要为贫困结核病患者提供人道主义救助,开展健康教育和关爱活动。

(三)加强宣传教育。将结核病防治宣传教育纳入健康龙江行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站、微信等宣传平台作用,以每年的“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为契机,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工作。深入开展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行动,有针对性对重点人群开展宣传教育,推进结核病防治宣传教育常态化、持续化,形成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关注和参与结核病防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监督与评估

卫生计生局要定期组织对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协助配合佳木斯市卫生计生委考核监督检查,于2020年开展总结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上报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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