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6 16:34

来源:民政局

各养老机构:

第一轮参与同江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的3家养老机构(同江市敬老院、铭雅苑老年公寓、温馨托老所)截至2025年7月已满三年,根据《黑龙江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黑民规〔2020〕6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现将同江市关于开展2025年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一级、二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要求

一级、二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由同江市民政局组织评定,各养老机构根据《民政部<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2023版)》相关规定开展执业证明、人员资质、空间配置、运营服务等方面的自评,根据自评结果向市民政局提出评定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市民政局初审合格后,将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开展实地评估,评估达标的养老机构确定评定等级后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根据自评结果向市民政局提出申请,根据养老机构申请等级提供以下材料:

1.《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申请书》;

2.《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自评表》;

3.《员工花名册》;

4.《<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2023版)自评打分表》;

5.“养老机构申请等级评定提交材料目录”中相关材料;

以上申请材料请于2025年3月5日前送到市民政局302室。

联 系 人:张 雷 

联系电话:18746366345

同江市民政局

2025年2月26日

同江市人民政府主办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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