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同江市教育扶贫专项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1 15:00

来源:政府办公室

实效:现行有效


同政办规〔201812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同江市教育扶贫专项政策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市政府直属单位:

《同江市教育扶贫专项政策》已经二〇一八年二十日市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19


同江市教育扶贫专项政策


为全面促进教育公平,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我市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对同江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各学段学生实行全覆盖资助。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前儿童资助金标准为每人1000元/年。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两免一补”其中“两免”为免学杂费和书费“一补”为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1000元/年寄宿生另外享受寄宿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人1000元/年、初中生每人1250元/年。低保家庭学生还享受就餐补助每人500元/年。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教学生享受寄宿生补助为每人1250元/年,同时享受残疾学生补助每人500元/年。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中学生资助标准:一是免除学费(300元/学期/人);二是享受高中国家助学金,分三个档次,平均每人2000元/年其中低保家庭学生同时享受就餐补助每人500元/年。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职中学生(一、二年级)资助标准:一是全部免除学费;二是享受“雨露计划”助学金,每人3000元/年;三是发放中职助学金,每人2000元/年。

6、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等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标准:一是设立圆梦助学基金50万元,同江一中考入二表A及以上院校的同江职中考入本科院校的,根据贫困程度,分个档次发放一次性圆梦助学金,一类助学金10000元/,二类助学金5000元/。二是为普通高校录取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专科每人8000元/年,研究生每人12000元/年,在校期间免利息。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同江市教体局负责解释和实施。

同江市人民政府主办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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