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9 14:42
来源:应急管理局
按照《黑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我市拟对《同江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同政办规〔2022〕11号)进行修订完善,市应急管理局牵头起草了《同江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4年12月25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邮寄:同江市平安大道11号(市应急管理局四楼应急指挥股)
(二)邮箱报送:tjsjzw@163.com
同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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