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惠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6 14:33

来源: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好普惠高龄津贴发放工作,同江市辖区内各乡镇、街道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统计工作。

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同江市户籍且年龄在8089周岁(含)的社会老人(非低保、低保边缘、特困等)。

满足条件的老人可由本人或其监护人携带以下材料,自2024826日起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进行预登记,预登记满足条件的人员及其上交的材料经相关部门审核后符合发放标准的,每人每月可领取25元高龄普惠津贴。(具体发放时间将以上级部门通知的发放时间为准,并由同江市民政局进行统一发放)

所需具体材料

1.本人户口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2;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

3.本人一卡通(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复印件2(需要知道开户行);

4.监护人户口首页及监护人页复印件2;

5.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

6.人近期拿日历的彩色照片2(4寸或 A4 纸彩印);

7.本人一寸或二寸蓝底照片2;

8.所有原件均需提供。

同江市人民政府主办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同江市融媒体中心建设运营(版权所有)

黑ICP备08100356号-1

黑公网安备 23088102000102号

网 站 标 识 码 :2308810013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