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01 15:06
来源: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1. 项目名称:同江市2021年农村公路工程乡镇通三级路项目金川一鸭绿河
2.建设地点:同江市金川乡,起点:(132度18分14.000秒,47度25分47.000秒),终点:(134度07分21.000秒,48度07分24.000秒)。
3.建设单位:同江市交通运输局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哈尔滨龙环格亿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5.环境影响报告:见附件
6.反馈意见联系方式:佳木斯市同江生态环境局 0454-2903361
7. 公示时间:2024年07月29日--2024年08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同江市友谊路东段佳木斯市同江生态环境局
邮 编:15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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