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7-31 10:37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佳财规审〔2018〕2号、佳人社规〔2019〕2号和佳人社〔2021〕23号文件精神,同江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拟对毕业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刘珊珊开办的个体工商户,同江市有为自习馆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月31日至8月6日(共计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与同江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454-2912568
同江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7月31日
同江市人民政府主办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同江市融媒体中心建设运营(版权所有)
黑ICP备08100356号-1
黑公网安备 23088102000102号
网 站 标 识 码 :2308810013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