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7-29 11:01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同江市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中符合享受交通补助的人员经乡村申报和相关部门联审,发放人员、金额已确定,准备发放。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反馈意见。发放明细见附件。
监督举报电话:0454-2912588
同江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7月29日
同江市人民政府主办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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