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同江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8-13 09:49

来源:政府办公室

同政发[2012]19

 

 

同江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同江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全面推行社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提升全市火灾防控能力,构建全域覆盖、全民参与、特色鲜明、务实高效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模式,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同江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二年七月五日

 

同江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社会消防安全网络化管理工作的意见》,全面推行社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提升全市火灾防控能力,构建全域覆盖、全民参与、特色鲜明、务实高效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模式,切实提高全市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有效预防火灾和降低火灾危害,现就我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管理网格划分要全域覆盖

(一)指导思想。全市社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主线,以推行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为载体,以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为核心,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消防管理,整合社会资源,实行群防群治,形成责任明晰、机制健全、措施得当、力量均衡、管理到位的消防工作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在全市构建起全域覆盖、全民参与、特色鲜明、务实高效的社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模式。在城市社区、乡镇基本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消防工作责任有效落实,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城乡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显著提高,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三)网格划分原则。以民政部门社区网格化管理为基础,划分消防安全三级管理网格。即:按街道(乡镇)划分大网格;按社区(行政村)划分中网格;按片区、单位划分小网格小网格是构成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最基础的单元,在城市以国家机关办公区域、商业场所、多层和高层居民住宅楼为单元划分,在农村以自然屯、户级联防组为单元划分。户级联防组的组建宜采用七户、十户联防模式。

二、健全组织,落实责任,消防安全管理要全民参与

(一)落实政府责任。各乡镇政府、社区工委是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把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综合目标管理体系。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建立完善联席会商机制,全面负责辖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积极协调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志愿者等社会资源,参与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和资源支持;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量化工作目标,并加强督导考核,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列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的重要内容。

(二)落实三级机构,明确三级责任。一是做实大网格,严格按照市政府要求建立健全街道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明确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辖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综治、公安派出所、安监、工商所、治安巡防队等为成员。成立专门机构、设置固定人员负责消防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落实各项消防工作措施。二是做强中网格,社区、村屯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小组,由社区、村屯负责人直接负责,社区、村屯治保主任、积极分子、民兵等相关人员参加,积极推动基层消防工作有效开展。三是做细小网格,发展群众性消防自治组织,划分小网格责任片区,由社区、居委员会委员担任区片长,组织指导责任片区消防工作,以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居民楼长、村民小组负责人为骨干,成立区域消防联防组织,确保基层消防工作责任到人,管理到位。

(三)落实各有关部门工作责任。公安机关和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积极协调各方面关系,依法落实消防监督工作职责,组织推进社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公安派出所要明确专兼职消防民警和警务室民警消防工作职责,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大力发展消防保安队伍,推行重点单位、重点场所消防保安派驻制度,倡导小单位、小场所共聘消防保安,开展巡逻看护。综治部门要将社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建设、平安建设及考核评定重要内容.民政部门要将网格化管理纳入村()委会建设规划和考核评价体系,要将居()民委员会建设、社区建设和减灾、救灾等工作与消防工作有机结合,督促基层政权组织做好消防管理工作.工商部门要将消防安全作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的重要审查内容,加强对辖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管理,积极参与消防安全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行为。安监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范畴,作为安全创建考核评定的重要因素,并对辖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财政部门要为网格化管理提供必要的政策倾斜和资金保障,加大经费投入和保障力度,将乡镇、街道消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教育部门要强化学校、幼儿园消防宣传教育,开展好消防教育宣传日、消防安全进校园活动。建设部门要进一步明确物业公司各项消防安全责任,明晰工作职责,充分夯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基层基础工作。

三、夯实基础、整合资源,网格精细化管理要特色鲜明

(一)强化城市消防自我管理能力,创建消防安全示范街。城市国家机关办公区域、商业场所集中区域、高层建筑密集区域和城中村等消防安全重点地区,要建立区域协作组织,实行联防联查,组织进行联合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要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推行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备案申报、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制度”,实行户籍化管理,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要建立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制度,由具有资质的机构定期开展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协调将其作为单位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火灾高危单位应当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要充分利用各类技术防范设施和物联网技术,将消防安全纳入视频监控内容,实现对消防安全的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大力开展消防安全示范街创建活动,2012年底前在市区和有条件的乡镇要建立消防安全示范街,推广经验。

(二)开展全方位、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充分发挥消防综合执法救援服务队功效。一是加强对城市重点地区、重点单位的监管。对城市消防安全重点地区及城乡结合部、城市老街区、"三合一"场所、"棚户区"、出租屋等薄弱环节,要结合城镇改造,集中解决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改善城乡消防安全环境。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要坚决依法督促整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公安机关要及时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消除。二是城乡基层组织要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街道、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每月组织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社区、行政村要每周组织两委成员,对居民小区、辖区单位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巡防队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社会单位管理人员及消防督导员、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要结合岗位职责,每天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对难以整改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移交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处理。三是充分发挥我市消防综合执法救援服务队的专业优势,采取定人员、定单位、定线路、定时段的方式,开展巡逻检查。

(三)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火灾高危单位要建立有人员、有装备、有器材、有组织的志愿消防队。各乡镇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需要,建立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保证每个乡镇有一支政府专职或志愿消防队。要广泛发展群众性消防志愿组织,鼓励社会单位和个人积极投身消防公益事业,最大限度地拓展基层消防力量覆盖面。要实行联勤联动,将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治安巡防队、保安等力量纳入当地灭火救援指挥体系,经常组织专业训练,定期开展综合演练,提高实战能力。

(四)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增强高寒地区抗御火灾能力。各乡镇要积极组织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对不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及时组织修订; 结合我市实际,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对不能满足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要在城市社区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满足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要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结合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建设消防水源,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提高建筑耐火等级,增强抗御火灾能力。

(五)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全面启动消防宣讲团进社区进家庭活动。要深入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安全教育纲要》,继续深化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在主流媒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等活动。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成立消防宣讲团,开展消防宣讲团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定期对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公安派出所民警、专职志愿消防员、巡防队员、保安、行政村社区两委成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进行培训,提高消防管理能力。乡镇、街道要每季度确定一个工作日为消防安全宣传日,在火灾多发季节、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日和民俗活动期间,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广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社区、行政村要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农村文化室,建设消防教育体验活动室,定期组织居民群众参加消防教育和灭火逃生体验。

四、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务求实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社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是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需要,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要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工作的中心任务,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全力抓好推进落实。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将社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行业系统管理内容,对本行业、本系统火灾隐患较多、整改困难较大的直属单位,实施重点帮扶。各社会单位要把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作为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的有效手段,主动开展达标活动,积极开展自查自评。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按照区分层次、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的工作原则,积极培育树立工作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二)细化责任,形成合力。要逐项细化分解社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目标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社会单位、村庄、社区要逐一签订责任书,将目标任务逐级分解到具体单位、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做到定任务、定时限、定标准。公安、综治、民政、工商、安监、文化、教育、卫生、旅游等各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与其他业务工作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进一步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并落实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切实形成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整体合力。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部门要运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社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重要意义和内容标准,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组织建设宣讲团,开展教育培训,确保划分的每个小网格至少有1名具备指导社会单位、居民家庭消防安全工作,宣传讲解消防知识的明白人。每个中网格都有一个具备消防监督管理督导检查和宣传教育的小组。每个大网格都要设置能组织开展专业检查和组织开展消防宣传的专门组织机构。

(四)严格督导,明确奖惩。市政府要将社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政府工作考评机制,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检查考评、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评及政务督察内容,制定达标验收标准,定期检查考核,根据考评结果,兑现责任奖惩。综治、公安、民政、工商、安监、教育、文化、卫生、旅游等部门要将社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本部门日常督察检查内容,加大指导检查力度,对先进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对落后地区和单位应予以批评。对工作考核不合格、出现严重工作问题的地区,以及由于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或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实行消防工作、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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