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9 15:13

来源:财政局

市直各单位各企业:

鉴于《关于印发同江市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同财商联发〔20201)行政规范性文件圆满完成任务应于202471废止。

同江市人民政府主办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同江市融媒体中心建设运营(版权所有)

黑ICP备08100356号-1

黑公网安备 23088102000102号

网 站 标 识 码 :2308810013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