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同江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31 09:33

来源:政府办公室

同政发[2011]11

 

同江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同江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1—2015)的通知

 

各乡()政府,市直各单位,驻同江中省直各部门: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同江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1—2015)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同江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1—2015年)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发〔20115)和《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的通知》(佳政发〔201113)精神,进一步发展我市全民健身事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加快体育强市建设进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体育事业公益性,逐步完善符合市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公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优化群众体育发展环境,促进全民健身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努力奠定建设体育强国的坚实基础。

()工作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提供便捷、实用的基本体育公共服务,引导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全民健身活动,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一是坚持群众体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紧紧围绕努力把同江打造成繁荣、富庶、开放、包容的现代化国际口岸城市的建设任务,大力发展全民健身事业,逐步提高公民科学健身意识和身体素质,促进我市全民健身健康发展。二是坚持统筹兼顾,重在基层,推进各类健身活动和城乡全民健身事业均衡、协调发展。三是坚持活动与建设并举,重在建设,扎实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二、目标任务

2015年,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显著增加,身体素质明显提高,基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综合水平显著提升,初步建立覆盖城乡、比较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进一步增加。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增强,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锻炼强度中等以上的人数比例达到32%以上,其中,16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的城市居民达到18%以上,农村居民达到7%以上。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提高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城乡居民身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建立完善的全市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和监测运行机制,符合《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标准的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人数比例达到国家平均水平。培养和增强青少年体育锻炼兴趣和意识,全面落实全国亿万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项目,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基本要求。

()体育健身设施大幅增加。全民健身场地和设施基本覆盖城乡,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城市社区和乡(镇)普遍建立公共体育健身设施,配有体育健身设施。进一步加大东北亚广场、中心广场及沿江公园等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力度,对现有公共体育设施进行必要的无障碍改造。全面开放教育体育系统的体育设施,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实现体育资源社会共享。

()全民健身活动内容更加丰富。大力开展田径、乒乓球、羽毛球、足球、篮球、排球、网球、轮滑、速滑等竞技性强、普及面广的体育运动项目,广泛组织健身操(舞)、传统武术、健身气功、太极拳(剑)、骑车、跳绳、踢毽、门球等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健身活动。定期参加省、佳木斯市全民健身运动会和少数民族运动会、农民运动会、残疾人运动会等针对不同群体的运动会,建立广泛性、多样性和上下联动的群众体育活动的长效机制。

()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更加健全。建立体育总会,逐步完善各类单项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及老年人、残疾人、少数民族、农民、学生等体育协会。社区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妇女健身站(点)有较大发展。社区和行政村普遍建立体育健身活动站(点),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全民健身指导和志愿服务队伍进一步发展。成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和体育行业特有职业国家资质从业人员协会。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2015年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150人以上,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达到80人以上。

三、工作措施

()大力开展各级各类群众体育活动。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参与性强、覆盖面广的群众体育活动,努力扩大我市传统品牌全民健身活动的影响力,特别是积极开展体现同江特色的中长跑、短跨、快乐舞步、健身气功等群众体育活动。五年中至少举办一次全市综合性运动会,各乡(镇)每年举办一次群众性体育活动。

()大力发展社区体育。以城市社区工作站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为重点,不断改善社区居民体育健身环境和条件,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社区工作站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和基层体育组织的作用,做好社区体育工作。

()加快发展农村体育。进一步统筹城乡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促进城乡体育资源和公共体育服务均衡配置,逐步建成城乡一体化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农村基层体育公共服务能力。以提高农民体质和健康水平为目的,充分发挥包括乡镇综合文化站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作用,利用好农村学校、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和体育人才资源,在传统节日和农闲季节广泛组织农民体育活动,开展体育进农村,健康奔小康活动等适合农民的健身活动。

()积极发展少数民族体育。建立健全少数民族体育协会。在少数民族乡镇积极开展以传统体育项目为主要内容的体育健身活动,挖掘、整理和继承民族传统体育项目,重视培养少数民族体育教师、社会体育指导员和高水平体育人才。

()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进一步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和督导制度,切实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和重要评价内容。积极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逐步增加中小学校体育课时,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使学生掌握12项终身受益的体育技能,养成经常性体育锻炼的习惯。学校每年举办一次全校运动会。做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创建工作,定期举办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竞赛活动。继续推进百万青少年上冰雪活动,加大冰雪体育长廊工程建设力度,成为分布合理、冬夏相宜的青少年健身活动阵地。

()积极推进老年人健身活动。重视老年人的体质和健康问题,倡导科学、文明的健身理念,推广太极剑、拳、扇,门球等适应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公共体育设施对老年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和优惠。加强对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的科学指导。

()大力推进残疾人体育。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大力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体育教师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实施助残健身工程,为残疾人建设就近方便的体育健身设施。公共体育设施进行必要的无障碍改造,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便利。

()着力推动职工体育。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开展职工体育活动。广泛建立职工体育俱乐部和体育健身团队,开展符合单位特点和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坚持工间(前)操制度,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和体质测试活动。有条件的单位可每年举办1次职工体育运动会。

()建立健全国民体质监测网络。五年内,力争配备体质测试专用器材,逐步建立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常态化机制,并将国民体质现状定期向社会公布,作为制定和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重要依据。深入实施《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引导和鼓励城乡居民经常、持久地参加体育健身活动,不断提高体质健康水平和体育技能水平。

四、保障和监督

()加大全民健身事业资金投入力度。坚持以政府公共投入为主导、体育彩票公益金投入为引领、市各界支持为补充的多元化投资原则,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事业的资金投入。加大对弱势人群和乡镇全民健身事业的经费扶持力度。

()鼓励社会兴办全民健身事业。充分调动全社会兴办全民健身事业的积极性,扩大社会资源进入全民健身事业的途径,多渠道增加全民健身投入。完善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和出资兴办全民健身事业。

()有计划地建设公共体育设施。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尤其是农村基础体育设施。新建居住区要按照国家有关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标准,设计建设公共体育设施。设计和建设公共体育设施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无障碍设计建设规范标准。加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力度,拓展服务功能,规范管理建设全民健身路径,继续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雪炭工程

()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的作用,做好对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管理和服务工作。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建立投入和激励机制,不断发展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优化结构、增强活力。积极发展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鼓励和支持退役运动员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充实到体育指导员行列,为全民健身服务。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形成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科技工作者、体育教师、体育专业学生和社会热心人士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丰富全民健身的内容,扩大竞技体育的群众基础。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体系和组织体系,健全注册管理和培训制度,普及相关知识,提高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质量。

()深入开展全民健身宣教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本地报刊和政府网站等媒体,加强对全民健身活动的宣传报道,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增强公民健身意识,提高公民科学健身素养。组织体育健身专家定期深入社区工作站、乡镇村屯,有针对性地开展健身知识辅导讲座。利用全民健身日、重大体育赛事及各种体育活动加强宣传,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积极开展终身体育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和参加体育健身的社会风气。

()依法推进全民健身活动。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参与体育健身的权益,保障全市人民依法享受各种体育健身活动。进一步完善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组织协调、提供服务等方面的机制和制度,加强执法和监督检查,提高全民健身效果。

五、组织实施

本实施计划由政府主导,市教育体育局会同相关部门、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组织实施。采取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方式。2011年为第一阶段,进行安排部署和宣传动员。2012年至2014年为第二阶段,进行全面实施和整体推进。2015年为第三阶段,进行全民健身效果评估,力争建立具有同江特色的全民健身体系。同时,对为全民健身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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