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2-12 13:54

来源:住建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及《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公布同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2018年工作思路四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1月1日起,至2017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同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同江市大直路83号3楼,联系电话:0454-2923271)。

一、概述

一)加强领导,确保政务公开落到实处。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一是成立了局党委书记、局长于海滨同志任组长,常务副局长黄毓荣任副组长,各科(股)室和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黄毓荣同志兼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制定了《同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政务公开实施意见》,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原则、目标任务及总体要求,为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细节入手,完善便民服务措施。为方便群众办事,市住建局在服务的每一个环节都力求做细做实:在楼层显眼位置悬挂部门分布图,方便指引群众到相关部门办理业务;在各办公室悬挂业务指示牌,方便群众办理相关业务;机关统一制作工作牌,公示了机关人员姓名、职务、工作职责等信息,方便群众办事的同时便于群众监督,促进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三)完善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一是不断完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制定行政许可工作规程、政务公开制度、首问责任、限时办结和服务承诺等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职责。二是不断完善外部监督机制。公开监督投诉电话(2923271),在显眼的地方设立意见箱及主动深入各服务对象征求意见等形式,加大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力度。三是将监督政务公开制度落实工作与绩效考评工作有机结合,推动政务公开监督深入有效的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住建局抓住涉及权力运用的关键部门、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重要事项,在同江市政府信息网进行了公开。主动公开了信息32条,其中:内设机构1条;在政务信息网政务公开栏目信息公开目录13条保障性住房信息9条;城市建设动态信息1条;重大项目建设5;政策解读1条;热点回应1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市住建局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以书面、网站申报等渠道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市住建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2017年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涉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5件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2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7年度,市住建局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一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监督机制有进一步健全;三是公开信息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

四、2018工作思路

今后将从以下几方面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继续抓好政治思想工作。要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加强政治思想工作,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服务水平,规范管理行为,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

 ()继续优化服务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要继续加大信息服务工作的力度,增大信息披露的宽度和深度,使单位、企业和群众对各项办事手续、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办事结果、投诉办法等内容都做到心中有数,清楚明晰,此外,还要对有关管理环节进行改革完善,努力减少办事环节外,提高办事效率。

 ()继续完善信息公开监督机制。扩大社会监督的渠道,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工作职责、业务范围、监督途径等。充分利用网络的广阔空间,全方位向社会公开政务内容,使住建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同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2月8日

                                 

同江市人民政府主办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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