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08 09:28
来源:政府办公室
同政办[2012]17号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2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
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根据黑公节办联发《关于2012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及佳公节办发《关于2012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际,定于2012年6月11日至17日开展2012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2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的主题是“珍惜生命之源,人人节水护水”。我国水资源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水资源短缺、水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日益突出。公共机构节能作为全社会节能减排的重点领域,率先做好工作,发挥示范作用,对于引领全社会节水护水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内容
(一)认真开展节水体验活动。6月11日定为“节水体验日”。各公共机构通过开展节水宣传标语、宣传版和宣传画等形式,组织“节约用水大家行”等活动,深入开展水资源国情教育,普及节水知识技术,营造珍惜爱护水资源、公共机构做表率的良好氛围。
(二)认真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6月11日定为“能源紧缺体验日”,各公共机构除信息机房等特殊场所外,办公区域空调、公共区域照明停开一天;6层以下办公楼及其他公共建筑原则上停开电梯,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所有景观照明灯、装饰用灯关闭一天。倡导低碳出行,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倡导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公务车辆及私家车辆停开一天,以绿色低碳的出行方式带动节能减排工作。
(三)认真开展资源再生活动。树立“资源有限、再生无限”的理念,广泛宣传旧灯管、电池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性,普及废旧灯管、废电池回收处理的相关知识,与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联合开展回收处理活动,积极引导公共机构干部职工形成绿色环保、循环利用的办公和生活方式。
(四)认真开展宣传节能减排成就。今年是“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第二年,各单位要在办公区、公共场所等醒目位置,采取悬挂横幅、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栏和专题网页、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有效推进公共机构工作开展。
三、参加范围
全市各公共机构,包括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组织到位。各单位要把节能宣传周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一安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周取得良好效果。各公共机构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并以身作则,积极参加节水体验活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把握重点,宣传到位。各公共机构要积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以倡导节水方式和生活习惯为宣传重点,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节能意识,在本单位营造良好节能减排氛围。
(三)落实责任,总结到位。各乡(镇)政府、市直各单位在节能宣传周结束后,认真总结活动情况,于7月1日前将总结报告和实际参加领导名单、基本情况反馈表及活动图片资料报送市政府409室,联系人:杨海伦,电话:2922230,电子邮箱:
tjzfb2922230@163.com。
附件:2012年全市公共机构开展“能源体验日”活动基本概括反馈表.xls
二○一二年六月五日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