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口岸管理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2-11 15:25

来源:商务和口岸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存在的问题及2018年工作思路四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同江市口岸管理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同江市平安大道10号,联系电话:2937185)。

一、概述

2017年,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安排,我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口岸办领导高度重视并支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后召开了多次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部署,调整了口岸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了专职信息员,负责政务信息的撰写、编排和报送。进一步加强了“商务预报”网站建设,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将属于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网站上予以公开。2017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全年无重大信息安全责任事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我办通过政府信息网、“商务预报”网站、新闻媒体、公告栏、普法宣传活动、口岸、经贸联席会等方式主动公开信息148余条;接听“12312”商务咨询热线50余次;我办创建微信公众号“同江口岸”,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35条;围绕口岸和商务发展,全年在黑龙江电视台、佳木斯电视台、同江电视台播放新闻20余条;主动将我办行政权力清单在网上进行公开,共计27条。

同时,我们还利用电视、报纸、热线等公共媒体,即时发布口岸开闭关、内贸流通监管等内容的政策信息,让群众知晓并共同参与和监督,与电视台继续联合开展《同江市商务预报》录播工作,全年12期,通过电视媒体和网站同步播出,让群众全面、及时了解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的信息,受到社会公认和好评。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我办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以书面、网站申报等渠道要求公开政务信息的申请。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办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2017年,我办未接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办严格执行上级公开收费和减免的各项规定,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各科室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全面。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塑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

四、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我办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及口岸党委提出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办实际,脚踏实地的开展工作。以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为目的,加强政务公开基础性工作,丰富政务公开内容,使我办政务公开工作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

                                          同江市口岸管理办公室

                                            2018211

同江市人民政府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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