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04 16:42
来源:民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同江市民政局对同江市义工联合会进行了慈善组织认定,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同意通过同江市义工联合会认定为慈善组织。现将同江市义工联合会信息公开如下。
社会组织名称 | 同江市义工联合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230881197711180113 |
登记地址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景鑫小区东南门市 |
业务范围 | (一)调查、了解社会贫困线以下的人群的基本情况,唤起社会对贫困人群的关心与帮助 (二)组织会员提供业余时问,不计报酬,服务社会 (三)组织人力参与扶贫、帮困、助残、宣讲传统文化、失学儿童结对等义工活动 (四)深入开展敬老院、福利院等福利机构,为孤残群体提供生活服务、医疗保健、文化娱乐、临终关怀等各项活动 (五)参与城市环境保护等义工公益活动 (六)社会突发、灾难事件的人道应急救助 (七)促进良好的社会风气和健康和谐的人际关系,协调组织外援物资助力同江,参与同江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 (八)积极完成上级管理机构交办的义工服务工作 |
法定代表人 | 钱炳延 |
成立日期 | 2021年03月08日 |
慈善组织认定日期 | 2024年0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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