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19 09:06
来源:生态环境局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销号验收有关要求,我市认真组织开展黑龙江八岔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同江市三江口国家湿地公园2023年下发的2022年“绿盾”6个问题点位整改情况进行了实地核查,目前6个点位已达到销号标准。我市本着清查一处,处理一处,整改一处,销号一处的原则,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绿盾2022年”八岔岛保护区人类活动6个点位情况。
(一)、“绿盾2022年”八岔岛保护区需要整改的点位5个,分别为:
点位1:编号(202201-23-N1-132-ID-0004);问题类型为:工作开发;问题名称:砂子堆。该点位为用于修缮院内路面的砂子堆。
整改措施:点位位于八岔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的银河村西北处同江市银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院内石子堆,石子约120立方米左右,该石子为同江市银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暂时存放在院内,用于公司修缮院内路面。按照八岔岛保护区管理局要求,责令该企业将石子全部移除,目前该点位石子已全部清除,场地已恢复原貌,点位可以进行销号。
点位2:编号(202202-23-N1-132-ID-0004-A);问题类型为:
工作开发;问题名称:沙子堆。该点位为同江市银川乡银河村村民用于修缮房屋及村路临时借用场地堆放的沙子堆。
整改措施:点位位于八岔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的银河村西北处同江市银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院内的沙子堆,沙子约500立方米左右,按照八岔岛保护区管理局要求,责令该企业将沙子堆限期全部移除,目前该点位沙子已全部清除,场地已恢复原貌,点位可以进行销号。
点位3:编号(202201-23-N1-132-RO-0086);问题类型为:居民点与其他活动;问题名称:居民点柴火堆。
整改措施:点位位于八岔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的八岔乡所在地西南处,个人临时村料场,按照八岔岛保护区管理局要求,责令该料场所有人将料场已清运完毕并恢复原貌,点位可以进行销号。
点位4:编号(202201-23-N1-132-RO-0085);问题类型为:居民点与其他活动;问题名称:居民点临时料场。位于八岔乡八岔村临时料场
整改措施:点位位于八岔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的八岔乡所在地东南约4公里处,居民点柴火堆,按照八岔岛保护区管理局要求,柴火堆已清运完毕并恢复原貌,点位可以进行销号。
点位5:编号(202202-23-N1-132-RO-0087)问题类型为:居民点与其他活动;问题名称:三花鹅大棚。该点位为新民村三花鹅养殖基地。
整改措施:点位位于八岔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的银川乡新民村后侧约2公里处,三花鹅养殖大棚,按照八岔岛保护区管理局限期整改要求,养殖大棚已拆除完毕并恢复原貌,点位可以进行销号。
(二)“绿盾2022年”三江口国家湿地公园需要整改的点位1个,为:
点位1:编号(202200—23—W—008—TE—0046);问题类型为:
旅游开发;问题名称:管理用房。三江口湿地公园内的玻璃大棚。
整改措施:点位位于三江口湿地公园内的玻璃大棚。按照点位整改要求,玻璃大棚已拆除完毕并恢复原貌,点位可以进行销号。
综上,黑龙江八岔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和同江市三江口国家湿地公园上述6个位点目前已完成整改达到销号标准,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4月1日,共10个工作日。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佳木斯市同江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454-2923361
联系地址:佳木斯市同江生态环境局
佳木斯市同江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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