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拟发放2023年9-12月份就业见习补贴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13 14:19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财规审〔2018〕10号)文件规定,现将拟发放2023年9-12月份就业见习补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3日-2024年3月19日(5个工作日),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同江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0454-2912568



同江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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