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2-07 16:36
来源: 农业农村局
一、概述
2017年,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央、省、佳木斯市和我市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坚持以贯彻落实《条例》为主线,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7年12月31日,农业局政务信息公开总数125条,按所属栏目分:公开目录信息58条,政务信息32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建议提案4条,政策解读3条,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3条,服务三农2条,农林畜牧3条。
(一)组织领导到位。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局长总负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各股(室)各负其责的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责任,有力地推进了农业局的政务公开工作。
(二)思想认识到位。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是促进工作落实、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也是实现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民主政治、制约权力滥用和维护政府形象的有效手段。农业局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定责任领导、定责任科室、定具体负责人、定工作要求 ,分时段、有步骤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三)完善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一整套的信息筛选和发布机制,建立相应的归类查询制度。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完善制度,提高信息报送的积极性和信息公开的自觉性,确保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推动公开工作常态化,不断提高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强化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农业局根据《条例》规定和省、市要求,结合农业局实际,明确了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实施政务公开制度。公开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公开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农业相关政策法规,管理条例、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农业局未接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农业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2017年农业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3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7年农业局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在受理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新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政府信息梳理和公开发布工作力度有待加强,公开的信息在广度和深度上仍有提升空间,信息分类的科学性和信息数据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宣传引导工作有待加强。相当一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需要在公众中进行更广泛地宣传。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目前农业局从事此项工作的专职人员不够,在资料收集整理、及时发布更新等方面还做得不到位。
四、2018年工作思路
1、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公开意识,提高行政机关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的知晓度与参与率,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2、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法律职责及权利义务,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3、加强队伍建设。确保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负责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机构和网络。强化培训,提高领导及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2017年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农业局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2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人大代表建议(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 |
(二)回应政协提案 |
次 |
3 |
1.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3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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