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2-07 15:17
来源:政府办公室
实效:现行有效
同政办规〔2018〕1号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同江口岸进口俄液化石油气安全保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驻同江中省直各有关部门:
《同江口岸进口俄液化石油气安全保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2日
同江口岸进口俄液化石油气安全保障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进口俄液化石油气安全保障,有效防范遏制危险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明晰责任,严格监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的要求,全面加强进口俄石油液化气安全管理工作,保障进口俄石油液化气安全。
二、工作目标
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口俄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体制进一步科学合理。进口俄石油液化气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杜绝发生危险事故。
三、保障内容、工作措施及分工
同江口岸进口俄液化石油气的流程为:进口车辆及货物在口岸完成查验、完税等通关业务—车辆甩挂—国内道路运输三个方面,针对上述三个方面我市分别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安全保障,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
(一)保障进口车辆查验通关安全进行
装载进口俄液化石油气的运输车辆(车头+挂车),经同江中俄浮箱固冰通道进入同江东港货检查验通道查验后,驶入货检危化品专区接受海关、检验检疫局监管,同时办理报关报检和完税业务。在通关查验过程中,要求运输企业和贸易企业出具相关资质等手续,市口岸办组织口岸各查验单位实施通关查验、市安监局负责综合监管安全作业、市运管站负责对运输车辆及驾驶人进行安全监管。
责任单位:市口岸办、交运局(运管站)、安监局、同江海关、同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同江边检站、同江海事处、运输企业、贸易公司
(二)保障车辆甩挂安全开展
办理完结关手续后,车辆进行中、俄籍车头互换,完成甩挂。俄籍车头驶入车辆指定区域停放,等待挂车卸货后返回。在甩挂过程中运输企业要规范操作,市安监局负责综合监管安全作业、市运管站负责监管甩挂车辆性能及操作规范。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交运局(运管站)、贸易公司、运输企业
(三)保障国内道路运输安全实施
在同江东港完成查验和甩挂后,由具备运输条件的专用运输车头牵引液化石油气挂车,经公路运往指定仓储地。卸货后的空罐车辆,返回同江东港与俄籍车头互换后通关过境。运输企业和贸易公司负责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行驶,市运管站、交警队负责对车辆行驶和道路安全进行管理和监管,市安监局负责综合监管。
责任单位:市交运局(运管站)、交警大队、安监局、贸易公司、运输企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进口俄液化石油气各环节安全、顺畅。为有效开展进口俄液化石油气保障工作,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为组长,各有关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切实做好相关行业领域安全保障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确定1名主管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安全、顺畅开展。
(二)注重工作实效,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对危化学品车辆通关、甩挂、运输等全过程管控力度,建立相关档案,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监管措施,确保安全。督促相关企业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定期对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符合性审核,提高企业依法生产经营的自觉性、主动性。
同江口岸进口俄液化石油气安全保障
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1、贸易企业:系指具备相关进口俄液化石油气资质的企业。
2、运输企业:系指具有运输条件和运输能力的企业。
3、车辆甩挂:系指俄籍车头载挂车经口岸进入我国后,将俄籍车头换为中籍车头,再由中籍车头载挂车在国内道路行驶。
4、此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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