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04 15:36
来源: 农业农村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同江市生态肉牛园区基础建设项目(二期)育肥牛场基本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概要
1、项目名称:同江市生态肉牛园区基础建设项目(二期)育肥牛场
2、建设单位:同江市丰饶乡村产业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改扩建
4、建设地点:“同江市生态肉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建厂区内
5、建设规模:本次扩建育肥牛场总建筑面积为108006.48m2,包括B-1#附属办公、B-2#附属车库、牛舍35座(2-1#~2-35#)。B-3#青储广场为无顶盖的建筑空间,观光平台为构筑物,不计算建筑面积。新增肉牛存栏量9000头/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同江市丰饶乡村产业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冬
联系方式:13199144000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环评单位:黑龙江学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征求意见主要事项
目前本项目正处于环境影响评价初期阶段,为使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本项目厂址周围居民更好的了解本项目,特发布此信息。欢迎向本项目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征求内容包括:对项目选址的态度;环评应重点关注的问题;对周围环境质量的满意度;对拟建项目工程建设及污染防治措施方面的建议;防护距离及相应的工程避让以及公众针对项目审批对环保部门的要求;其他与本项目环保有关的意见或建议等。
五、公众意见表的获取
前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后,可通过电话或信件等方式进行意见表述。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与建设单位联系。
七、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同江市丰饶乡村产业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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