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26 10:01
来源: 农业农村局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黑政办规〔2023〕5号),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起草了《同江市2023年度秸秆离田利用补贴资金管理工作方案》,并履行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等程序。经司法局聘请专家对《同江市2023年度秸秆离田利用补贴资金管理工作方案》进行合法性审核,农业农村局根据合法性审核意见对《同江市2023年度秸秆离田利用补贴资金管理工作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为确保该方案在推进秸秆离田利用补贴资金管理发挥积极作用,召开相关人员进行集体审议,参会人员集体审议后无意见。
同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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