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1-15 16:29
来源: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 号)和《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 号),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结合我市实际,促进我市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向着更高水平推进,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
同江市对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优质资源配置。对标对表,查找问题,有效制定任务清单,逐条逐项清除问题,着力推进优质均衡发展进程。2023年开工建设同江市第二小学、第四小学、第五小学三所校园内附属教学楼(内含音乐、美术教室及体育场馆),现已完成主体浇筑。下一阶段按照规划逐年推进落实全市音乐、美术专用教室达标。
同江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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