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09:48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同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正、透明、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完善公开机制,拓展公开内容,严格公开程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有关政策信息,积极回应市民关切,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紧紧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心工作,聚焦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积极创新公开举措、拓展公开渠道,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强化多媒体联动发布,积极通过同江市政务网、“同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发布各类政策信息,切实提高政策知晓度。深化重点领域和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发布政府信息60余条,微信公众平台号发布信息1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监督保障方面。坚持意识形态领域正确舆论导向,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分级审核、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进一步强化内容保障,确保发布信息及时、准确、权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5.4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同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的渠道仍需拓宽二是公开信息安全意识仍需加强三是政务公开工作力量薄弱,队伍建设还需加强。为此,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是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平台”,拓宽政务新媒体、线下窗口咨询等公开渠道,及时更新维护政务信息,上传工作亮点。二是积极参加政务信息安全业务培训,学习保密工作法规、政策,增强保密意识。三是严格按规定做好信息审核把关工作,真正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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