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09:40

来源:应急管理局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同江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规范运作程序,扎实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文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公开事项主要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两个方面。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重点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实际,内容主要涉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两个方面工作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度执法计划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与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专项指导服务在同江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安全生产森林防火监督检查情况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过信息公开申请。未接到关于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电话咨询,也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包括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还不够熟悉,政务公开形式单一,工作队伍还需进一步壮大。对此,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是开展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单明了,利于查找,让更多公众了解应急系统公开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三是通过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详细梳理,将公开信息范畴落实到科室,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督促全体对工作数据谨慎核查,对业务办理妥善处置,率先做出自我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本年度不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相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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