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同江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09:39

来源:生态环境局

一、总体情况

在同江市委、市政府的带领下,佳木斯市同江生态环境局紧扣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制度引领,将政务公开融入到各项工作落实全流程,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就延伸到哪里。

一)执行公开方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程序信息、事项清单和执法结果,全年共公示行政处罚7条

二)管理公开方面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积极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持续做好空气质量、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工作。

2023年生态环境局通过同江市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共42条。其中发布空气质量数据季报4条水源地水质监测季报8条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信息公开7行政处罚信息7环境执法“双随机”公示5条重点排污单位及相关环境信息等1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存在简单性、机械性公开倾向,公开形式和创新型不足。下步,我局将对本单位近两年度政府公开事项进行梳理整改,分别通过多个角度文字、表格等多种形式,对公开事件进行解读,力争丰富解读形式,提升解读质效。同时,加强我局工作人员对相关制度的学习,确保严格遵守政务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保证政务信息符合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本年度不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相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同江市人民政府主办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同江市融媒体中心建设运营(版权所有)

黑ICP备08100356号-1

黑公网安备 23088102000102号

网 站 标 识 码 :2308810013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