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09:25

来源:政府办公室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精神,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从便捷服务向增值服务全面升级。

(一)健全组织机构,强化责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局班子其他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负责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进行保密审查等工作,凡属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做到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2023年,微信公众号共推送信息915条,坚持每日推送信息,杜绝“僵尸化”问题发生。深入挖掘涉及审批改革、帮办代办、政务服务、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典型案例、典型人物,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严把公开流程,保障安全顺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法》规定要求,对发布的信息严格审核把关,特别是在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的过程中,认真参照有关文件和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保密制度,在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的基础上,上报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才予以发布,做到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确保了发布信息的绝对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群众需求,还存在着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力度还不够;二是政务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三是政策解读形式比较单一。

(二)改进措施。一是提高政务公开主动性。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补齐工作短板,全面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提高政务公开时效性。根据公开事项的不同类别,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要求,后台预警,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三是提高政策解读形式。我局将进一步丰富解读形式,综合运用简明问答、图解等形式开展解读,加强创新开展多维度解读,提高我局政策解读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本年度不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相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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