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和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举报渠道

发布时间:2023-12-31 15:02

来源: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行动、全市安全生产攻坚年行动和防火灾专项行动“四大”行动主要内容,压紧压实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责任,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发挥宣传组织优势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体系,鼓励“内部吹哨人”和全社会匿名举报。现将民政系统举报渠道公布如下:

同江市民政局:0454-2936778

微信公众号:同江市民政局

电子邮箱:1429863083@qq.com

同江市人民政府主办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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