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01 10:14

来源:自然资源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运用好“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中加强和规范城镇开发边界管理,我市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文件的要求,对市城镇开发边界进行局部优化

为广泛凝聚智慧,提高公众参与度,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3年121日至1230日,公示期30日。

二、公示方式:

同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三、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社会各界可以通过电话或邮箱形式参与进行反馈。

邮箱地址:tjszrzyj302@163.com(请在信件上注明“同江市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意见建议”)。

联系人:胡永刚

电话13945414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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