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同江市1户企业被认定为2023年度第二批黑龙江省“创新型”中小企业

发布时间:2023-11-15 14:49

来源:工业信息科技局

根据《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我省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的通知》(黑工信企业函〔2023〕497号)工作安排,我市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二批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经市(地)工信局推荐、省工信厅组织评审等程序,认定我市平祥农机1户企业为2023年度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我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已达到3家。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提高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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