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24 13:46
来源: 农业农村局
根据《同江市促进现代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措施细则》(同政办规〔2022〕4号)与《同江市大鹅养殖扶持政策细则》(同政办规〔2022〕5号)文件。2023年3月,经各乡镇、农牧三场筛选验收,报送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备案,共有19家养殖场(户)、1家乡镇畜牧服务机构达到扶持政策验收标准,拟拨付扶持政策资金64.75万元。
现将结果面向社会公示7天:(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月30日),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454-290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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