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9 15:41
来源:生态环境局
我市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四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第四十四项,部分地区垃圾渗滤液处置不力。全省垃圾渗滤液积存量高达120余万吨,风险隐患突出。
二、整改目标: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化运行,渗滤液及时有效处理,有效防范风险隐患。
三、整改措施:
1.省住建厅制定印发《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运行技术指引》,规范填埋作业、设施维护、渗滤液处理、安全管理等流程,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填埋场运行管理业务培训。
2.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现状调查评估,根据调查评估情况,通过延长渗滤液处理设施工作时间、增加应急处理设施、加强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升级改造等方式,及时处理新产生渗滤液,消除积存渗滤液溢出风险。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同江市2023年已达到序时进度,垃圾渗滤液积存和新产生渗滤液已全部处理完成。2023年4月28日完成垃圾堆体液位仪安装,因2022年冬季季节原因垃圾渗滤液已冻结,至今约有1500吨渗滤液存放于调节池和垃圾推体中。我单位已于2023年5月8日向当地环保部门提交申请复工生产,截至2023年5月10日渗滤液处理设备运行稳定,共处理渗滤液12073吨。
五、公示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同江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4-2901913
八、受理地址:同江市环保大厦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同江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同江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 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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