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02 15:17
来源:司法局
编者按: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八五普法规划和 2023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要求,进一步推动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以示范培训带动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7月11-14日,黑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在哈尔滨市举办全省“八五”普法骨干暨“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班。同江市“法律明白人”张丽代表佳木斯地区的“法律明白人”进行经验交流,以生动的案例分享了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基层治理的工作经历,得到省厅领导的好评,也为同江“法律明白人”工作的开展打下基础,我市将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的作用,助力乡村振兴提供法律服务,做好社情民意的信息员,政策法规宣传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
图为张丽在黑龙江省“八五”普法骨干暨“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班做典型发言
全文如下↓↓↓
民法为民,普法四季
张丽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我是同江市的“法律明白人”张丽,很荣幸作为佳木斯的“法律明白人”代表参加此次培训,能在这里作为代表发言,我很激动。2020年,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被推选为“法律明白人”和人民调解员。三年来,我通过不断加强法律、法规和调解技巧的学习,用心、用情、努力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逐步成为普法宣传、调解纠纷、维护权益的行家里手。
一是成为法律法规的“讲解员”。在法治宣传上下功夫,坚持按需普法。春耕时节,主要讲讲土地承包、秸秆禁烧、农资打假;夏季酷暑,给村里孩子说说防溺水、未成年人保护等等,总之,群众需要什么我便普及什么。在我的推动下,每年参加普法活动的群众有800余人次,我也经常到广场等公共场所,讲故事、说案例,将法律知识讲给群众听。《宪法》、《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我都宣传讲解过,同时结合基层实际,定期整理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开设普法课堂,用群众听得懂的话进行讲解,促进形成大家都学法、事事都依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当好矛盾纠纷的“调解员”。“走走走,咱们去找张大姐评评理”,村民发生矛盾,我就成为了“和事佬”。三年来,我共化解了大大小小矛盾纠纷260余件,用实际行动维护了基层的和谐稳定,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三是成为社情民意的“传递员”。在普法宣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的同时,我走家串户,了解基层群众所需所想,收集整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三年来共收集并上报各类社情民意139条,主要集中在“环境整治、乡风培育、关爱留守老人儿童、反对家庭暴力等等,有效推动基层自治更加符合民意,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四是成为法治活动的“组织员”。依托“来自基层、服务群众”的独特优势,我每年组织参与法治活动20余次,主要有“学法活动周”“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法治广场宣传”等系列活动,参与群众500余人次,推动法治资源向基层下沉,向民生领域延伸,让群众享受到法治建设成果。
五是成为法律援助的“引导员”。我以“法援惠民生”工程为契机,聚焦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老年人、低收入户等特殊群体,宣传好法律援助的受理事项、申请条件、工作流程和便民举措,重点排查校园欺凌、家庭暴力等线索,引导困难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年的调解工作,使我深深感受到“法律明白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每当邻居们称我为张大姐,并满含深情得握着我的手,对我说“谢谢”的时候,一种强烈的责任感油然而生。“父老乡亲们信得过我,我就要尽最大努力把他们的事情办好”,秉承着“为民办实事”的工作理念,作为“法律明白人”和人民调解员,我与群众一起学法用法,让他们感受到法治的力量、体验到法治的温情,引导他们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理念,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在全村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各位领导、同志们,能成为“法律明白人”是我追求的目标,做群众信得过的“法律明白人”更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这次培训,我将更加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向同志们学习先进经验,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六大员”的作用,为创建良好的邻里关系努力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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