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同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6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辐射项目除外)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3 15:54

来源:生态环境局

佳木斯市同江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6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辐射项目除外)审批决定的公告

一、2023年6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日期

1

关于国道丹东至阿勒泰公路(G331)K2500+106水利灌渠桥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佳同环建审20231号

2023/6/20

2

关于同江市鑫润建材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佳同环建审20232号

2023/6/28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三、通讯地址

同江市友谊路东段佳木斯市同江生态环境局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五、联系方式

电话:0454-2901903

同江市人民政府主办

同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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