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20 10:18
来源: 农业农村局
公 示
按照同江市2022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要求,同江镇北方养殖场申请“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该养殖场实施建设占地面积19800平方米 ,设计肉羊存栏1000只规模化养殖场1个,建成投产实现肉羊存栏507只。2023年6月11日至6月12日,经黑龙江省京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验收,该项目建设实际支出金额为83.53万元。同江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23年7月3日对该项目肉牛存栏情况进行核验,肉羊实际存栏507只,符合实施方案补贴标准,拟补助奖励该企业政策资金24万元。
现将结果面向社会公示7天:(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7日),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电话:0454-2901936
同江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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