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18 10:18
来源:生态环境局
佳木斯市同江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
《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简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人员素质,展现队伍形象,树立执法权威,打造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铁军,我局执法人员采取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排污许可证专项检查、移动执法与执法大练兵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打击力度,全程模拟执法大练兵行动,我局执法检查中发现,同江市金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稻壳仓未按规定使用防尘抑尘网,少量稻壳抛洒在场地周边造成扬尘污染,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对其进行处罚1、将稻壳仓配备防尘抑尘网,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此次行动确保执法大练兵工作取得成效,同时有效的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佳木斯市同江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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