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9-12 18:39
来源:应急管理局
根据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安监局于2017年8月21日对同江市宏星液化气经销有限公司进行了抽查检查,此次检查同江市宏星液化气经销有限公司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未制定安全生产年度培训计划;劳动合同中未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未制定应急演练年度计划、未开展应急演练评估;无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管理制度及管理人员;未建立职业病卫生危害档案,未对员工进行体检;日常巡查检查记录存在造假;未建立安全生产投入台账;现场充装人员未按规定穿着防静电服,未佩戴防护用具。
安监局对液化气有限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为题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其企业要严格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完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详细告知职业病相关危害;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应急演练年度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演练结束后,针对演练中存在的不足,查缺补漏形成评估报告,以备日后借鉴;用人单位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病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维护、更换形成记录,定期对劳动者进行体检(包括入职前、工作中、离岗后)并把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形成资料以供查阅。有存在职业禁忌证、职业健康损害或者职业病的劳动者处理和安置情况形成记录、登记在册;配备安全巡查员,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工作,有目的的从组织管理、现场管理、操作管理三方面入手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并形成记录;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并将所有发放的防护用品记录形成台账。
此次对宏兴液化气经销有限公司的抽查检查,排除了众多安全隐患问题,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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