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18 10:54
来源:政府办公室
同江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同江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同江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举措分工实施方案(2022-2025年)》《同江法治社会建设责任分工方案(2021—2025)》等文件精神,以行政执法建设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抓手,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政府工作各个环节,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定下发了《同江市关于推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同江市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同江市2022年度优化营商环境重点突破性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取消、新增、调整行政权力事项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47项。推进“放管服”改革,梳理全市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指导目录事项1488项。推行“最多跑一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等便民举措,全市各乡镇共梳理“最多跑一次”93项、“网上办”34项、“一次办”89项、“马上办”70项。为全市各市场主体下发公告8800余份,将企业办照环节由原来的3天,压缩至0.5小时。2022年,全市新增市场主体2202,增长率达22.33%。通过12315平台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90件,消费者热线受理投诉38件,解决消费者投诉举报12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全面排查政府失信违诺情况,建立失信清单台账,2022年失信率为零,树立了“诚信同江”良好形象,我市在全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平台中排名第116位,居全省第6位。聘请20名营商环境监督员。2022年共检查41次,发现3方面28个问题已立刻整改,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对5家窗口单位进行了一对一约谈,营商环境监督员有效发挥了监督作用。持续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2022年各公平竞争审查成员单位共审查涉及市场经济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42件,未发现违反排除和限制竞争的规范性文件或者政策措施。
(二)深化行政权力职责清单。根据《黑龙江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动态调整《同江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共计274项。其中: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在黑龙江省县级、乡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计238项、中央驻黑龙江省(县级)单位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33项、黑龙江省地方性法规设定的县级行政许可事项共计3项。依据省里下发的乡镇(街道)职责任务清单指导目录,制定了同江市《乡镇职责任务事项清单》六类144项,其中承接省指导目录事项128项、自主增加事项16项;《街道职责任务事项清单》六类85项,其中承接省指导目录77项、自主增加事项8项,着力破解市乡(街)两级职责不清、运行不畅、机制缺失、保障不力等突出问题。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严格落实“谁决策、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实现决策权与决策责任相挂钩。坚持市政府所有文件、合同法制前置审核,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不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出台文件。2022年,共审核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5份;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没有发现不符合《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有碍招商引资项目及项目落地的内容,为我市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了法治保障。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8月份出台《同江市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规则》《同江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和考核办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为政府部门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顾问服务。2022年,市政府聘用的2家律师事务所为我市提供法律咨询374次。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要求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执法,履行行政执法告知程序;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不断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提升行政管理科学化、人性化、精细化水平,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法治环境。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抽取各行政执法单位执法案卷18卷进行集中评查,各单位执法文书制作标准不断提高、执法程序不断完善,执法办案水平显著提升。2022年1月,为62名考试合格行政执法人员,申办电子行政执法证。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邀请市人大、政协领导参加政府常务会议,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1件、政协委员提案49件。高度重视法院诉讼监督,市政府分管领导带头出庭应诉行政案件18件;积极支持市纪委监委开展专门监督。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市政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市场监管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推动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形成“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监管”的“一次到位”机制。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在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备案新媒体账号41个。2022年,先后办理依申请公开26件,制发政策解读22个,通过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2万条。
(七)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市信访局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作用,召开会议19次,安排部署工作任务9次,协调解决信访问题10次,启动化解信访问题专项资金169.3万元,解决疑难信访问题23件。2022年,我市共接待群众来访772批次927人次,解决群众民生问题26件;办理网上转交督办信访事项667件,重复访504件,本级督办信访事项36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158件,重复访138件;办理复查复核信访事项7件;所有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均达到100%。征集人民建议33篇,向佳市报送人民建议22篇,其中转化为成果2篇;市级领导三访一包接待群众97批次172人次,受理群众信访问题44件,有效化解42件;办理省委第六巡视组移交重要信访事项75件,按要求全部办结,有效化解6件。市委政法委打造网格化服务管理升级版3.0工程,建成综治中心13个,实现三级网格平台标准化建设全覆盖,2022年,各级平台共计受理上报问题数量48499件,已办结48457件,办结率99.9%,群众满意率93.7%。
(八)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了市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分级配置软硬件设备、内业文书、制定了工作制度。推进实体平台建设,市乡村三级提供法律咨询210件。开展“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2022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件,均依法受理,其中5件已审结、3件正在审理。开展排纠解纷防风险保安护稳促发展、2022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全市乡镇(街道)排查566次,排查出纠纷104件、调解成功48件,上报案例20个、信息36篇。发挥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作用,2022年共接收调解案件435件、调解成功343件。发挥“四所一庭”衔接联动作用,2022年共调解案件73个、调解成功53个。建立法律顾问微信群106个,实现全市村(居)全覆盖,2022年共解答法律咨询600余件,排查民间纠纷180件、调解成功169件。法律援助中心开放“12348”热线平台,开辟绿色便民通道,2022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7件、提供咨询99次、代写文书10份。公证处严格实行一次性告知承诺制,2022年共受理各类公证204件、办结204件,“最多跑一次”公证49件,接待当事人咨询解答600余人次。
(九)提升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突出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带头学法22次,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29部法律法规,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政策规定。抓住行政执法人员“重要力量”,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进行专题培训,推进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2022年11月,组织76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和素质。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专业本领不强。个别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还有待提高。二是行政行为不规范。行政执法人员履行法定程序不严格、行政文书不严谨、相关证据保存不当。三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需要加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够有力,执法不严。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召开市委九届常委会第4次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印发了《法治同江建设责任分工方案(2021—2025年)》《同江法治社会建设责任分工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召开九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同江市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举措分工实施方案(2021-2025年)》,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力度,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同江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落实工作推进机制。制定《中共同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建设综合性督察工作方案》,10月份组织开展了法治督察工作。制定《2022年度同江市“双创”指标考核中全面依法治市指标考评实施细则》,将法治建设纳入目标考评体系并给予高分比重。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报告。
(三)加强党委(党组)自身法治建设。市委常委会每年听取专题汇报2次,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37名县处级干部参加了全省宪法民法典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完善领导干部法治培训机制,坚持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教育作为党校(行政学校)教学的重要内容,开展了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和宪法法律培训5次。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市将严格按照佳木斯市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压加力,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升专业本领,盯住“关键少数”。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遵守“法无明文规定不可为”的原则,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依法作出行政行为,推动各项工作驶入法治化轨道。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督促检查,加大问题整改力度、确保督查出的各类问题得到及时整改。
(二)规范执法行为,落实“三项制度”。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机制,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充分利用专题培训、执法讲座、案卷评查等形式,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水平。结合《乡镇(街道)职责任务事项清单》,深化执法体制改革,精简执法队伍,下沉执法重心,提升执法效能。
(三)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能力作风建设。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围绕执法过程中常见的问题进行培训,消除执法隐患;加大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执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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