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16 16:34
来源:政府办公室
同政发〔2023〕3号
同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同江市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加强同江市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同江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6日
加强同江市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加快推进数字技术赋能“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结合《黑龙江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黑龙江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准确把握数字政府建设总要求
(一)现状背景
我市数字化类建设处于调研规划阶段,存在顶层设计和迭代更新机制不完善,不能够适应新技术、新服务、新业态发展变化需求。存在已建和再建信息化类项目建设标准规范不统一、缺少约束管理手段、各行业数字化模块功能不全或标准低、缺乏凿通各行业数据壁垒技术手段、组织制度法规保障能力弱、各行业数字素养偏低、多头重复低端建设等问题,处于碎片化初级阶段。需要设立电子政务网络数据平台应用安全保障机制,构建物理、网格、平台、应用、人员等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制度,以保护设施安全、个人隐私、公共信息安全开放、规范部门企业数据安全流动。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必须主动顺应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趋势,充分发挥政府效能,做好顶层设计、发展规划、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数据平台应用等各方面迭代更新机制建设,确保能够满足“十四五”数字政府发展建设的变化需求。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数跑龙江”为统领,围绕“1+4+N”理念打牢同江数字政府的四梁八柱,实现数据上行与佳市、省、国家全面贯通,全面实现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同时,持续加强推进同江市电子政务信息化的建设工作,实现政务信息共享、业务协同,为政务工作的开展做好网络链路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提高网络可靠性和稳定性,推动政务外网与各类业务专网融合共享。进而高质量推进我市数字政府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数字政府建设各领域各环节,贯穿政府数字化改革和制度创新全过程,确保数字政府建设正确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数字政府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企业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数字普惠,消除“数字鸿沟”,让数字政府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坚持统筹集约。注重统筹建设和基层创新结合,强化系统观念,坚持标准引领,充分利旧创新,构建条块结合、上下联动、一体推进的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新格局。
坚持数据赋能。加强数据汇聚融合、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促进数据依法有序流动,发挥数据要素价值,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和管理服务效率,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
坚持安全可控。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促进发展和依法管理相统一、安全可控和开放创新并重。健全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守住网络安全底线,确保数据安全。
(四)工作目标
到2023年底,建立完善本地数字政府建设协调、安全保障、管理机制,同时,积极配合省、佳市完成共享开放的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初步打造本地智能集约平台支撑体系基础建设。力争实现数据基础功能平台及应用平台部分建成投入使用,以数据基础应用平台为“破壁器”,数据业务应用依托电子政务网络逐步辐射各行业部门,逐步实现业务应用集成化、数据集约化,逐步打破数据壁垒,有效释放数据价值。加强电子政务外网主干网双链路建设,依托全市大数据治理平台完成电子政务网络数据安全集成模块建设,提高全市政务外网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到2025年,依托不断完善的大数据基础应用平台及城市大脑核心功能管理模块,提升政府“协同办公”能力,赋智办公系统,为行政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取得重要进展。统筹规划,精准建设,持续改造、建设各行业部门业务应用平台,进一步实现行业数据汇聚和智能共享,持续提升管理能力,城市数字政府基本建成初步形成。建立财政资金投资容错试错机制,支持财政项目随天使、风投等社会投资资本跟投,提升财政资金支持社会创新能力。建立完善创新创业包容试错机制,积极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宽松创新创业环境。
到2035年,政府数字化转型成效凸显,建成以数据要素驱动的现代化数字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发展完善符合我市实际的公共服务、智慧监管、生态银行、社会治理和同江特色产业等六大专题领域建设。进而实现经济发展、创新驱动、民生福祉、绿色生态、安全保障的全面发展。
二、持续推进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建设
全面持续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促进政府管理和服务整体协同,提升政府履职效能。
(一)推动数据运行监测能力建设,提高经济调节能力。做好经济数据融合应用。建立经济治理相关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及部门专业数据库,汇聚形成覆盖投资、消费、就业、财税、金融、物价、统计、进出口等领域的经济治理基础数据库,做好经济运行关键数据的全链条全流程治理和应用,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经济监测预警。提升覆盖经济运行全周期的统计监测和综合分析能力,强化经济趋势研判,预警影响经济平稳运行的苗头性、趋向性问题,聚焦发展重点、指标短板,客观科学判断经济运行状况,逐步形成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能力,为及时、精准分析研判经济运行态势,为经济决策提供数据支持。提升经济政策精准性和协调性。推动大数据治理平台的规划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功能模块的应用建设,推进规划信息互联互通、归集共享,强化规划衔接协调,促进各领域经济政策有效衔接,持续提升经济调节政策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
(二)实施智慧监管建设,逐步提高市场监管能力。提升监管精准化水平。按照国家统一的监管标准和规则,利用数据中心的多源数据为市场主体精准“画像”,强化风险研判与预测预警。进一步健全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并加强监管平台建设。建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机制,建设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系统,根据企业信用实施差异化监管。实现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重点领域实行全主体、全链条数字化追溯监管,逐步健全完善全过程、全周期的监管体系。提升监管协同化水平。加强重点领域监管系统建设,拓展完善“互联网+监管”系统功能并与省、市平台对接,推动监管数据和行政执法信息归集共享和有效利用,强化监管数据治理,推动跨部门、跨层级协同监管,推动数字贸易跨境监管能力建设。健全监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将与行政许可事项对应的监管事项全部纳入“互联网+监管”系统并实施动态管理,逐步推行“照单监管”。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在金融监管、生态环保、工程建设、耕地保护、自然资源等领域充分运用非现场、视频图像、物联感知、卫星遥感、人工智能、掌上移动等新型监管手段,探索推动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监管、实时监管,弥补监管短板,提升监管效能。加强监管部门协同和区域协同,推动行业监管部门监管平台与企业平台联通,强化以网管网,做好平台经济等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建设,全面提升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能力。
(三)推动治理模式创新,提高社会管理能力。提升社会矛盾化解能力。推进网上行政复议、网上信访、网上调解、智慧法律援助等线上受理渠道建设,提升数字化、智慧化水平,推动形成线上线下同步、数据共享共用、办理规范便捷的服务新模式,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排查化解。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智能化。持续推进“雪亮工程”向基层延伸,以市大数据治理平台为基座的城市功能管理大厅建设公安视频大数据智能化服务资源调度模块,构建视频图像大数据,助推建立全时空、全方位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汇聚全量公安数据,形成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新生态,将公安历史经验转化为预案和策略,提高执法管理、便民服务、疫情防控的精准性。深化数字化手段在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应用,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的能力。推进智慧应急建设。深化感知网络和应急通信网络“双网”建设,开展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执法音视频采集、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危化品双重预防和车载卫星升级等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边境疫情防控、应急监督管理、指挥救援、物资保障、社会动员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精准化水平。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推动数据中心数据交换向基层拓展延伸,建立基层数据供需对接机制,推进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优化完善网格化综合治理平台,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联动治理体系。推进智慧社区建设,以社区为单位,因地制宜推进智慧社区综合信息模块建设,推动部署在不同部门、不同行业的各类社区信息系统与市大数据治理平台联网对接、迁移集成,提升基层智慧治理能力。
(四)建立数字化服务,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以全省统一网上受理系统打造泛在可及的服务载体。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持续推进我市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标准统一、服务同质。推进政务服务网点和自助终端向基层延伸,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构建全时在线、渠道多元的本地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提升智慧便捷的服务能力。推进“办好一件事”和惠企政策全流程网上办理,推广“免申即享”“民生直达”等服务方式,体验“全省事”APP特色办事,以全省一体化政务审批平台为支撑,打造本地“掌上办、指尖办”服务新模式,提高主动服务、精准服务、协同服务、智慧服务能力。提供优质便利的涉企服务。配合省、佳市助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探索“一业一证”等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新途径。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工,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强化涉企信息共享应用,强化电子证照归集运用,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
(五)建设精准管控,提高生态环境保护能力。提升生态环保协同治理能力。强化生态环境监测感知、协同指挥和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对接省环境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地域生态环境要素数据汇聚,强化大气、水、土壤、自然生态、核与辐射、气候变化等数据资源汇聚,实现综合开发利用,形成我市县域内“天地一体化”生态保护红线空间信息数据资源库,逐步形成生态保护红线“一张图”,实现生态环境数据共享、业务协同,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精准治理。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利用省自然资源云上全域大数据,建设我市县域范围内自然资源三维立体“一张图”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数据,持续提升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林草资源保护利用、水资源管理调配水平。建设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系统,围绕推动“资源—资产—资本—财富”转化,对自然资源资产实行清单管理,生成可供开发的自然资源核心清单及项目库,推动生态产品交易平台建设,实现自然资源数据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构建碳排放智能监测和动态核算体系,推动形成集约节约、循环高效、普惠共享的绿色低碳发展新格局,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
(六)加强数字机关建设,提高政务运行效能。提升辅助决策能力。依托城市功能管理大厅,以建设全市数字政府运营指挥模块,统筹推进决策信息资源系统建设,汇聚整合多源数据资源,拓展动态监测、统计分析、趋势研判、效果评估、风险防控等应用场景,逐步实现全市经济调节、智慧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等领域数字化治理的直观呈现,实现运行情况一屏统览、政务运行实时监测、效能指标综合研判,全面提升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提升行政执行能力。深化数字技术应用,创新行政执行方式,切实提高政府执行力。线上上行与省筹建的“龙政通”协同办公平台对接,全面提升内部办公、机关事务管理等方面共性办公应用水平,构建统一办公应用生态。推动机关内部服务事项线上集成化办理,推出一批机关内部“一件事”,提升政府运行协同效率。打造移动政务门户,提高“指尖”办文、办会、办事水平。提升行政监督水平。以信息化平台固化行政权力事项运行流程,推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共资源交易等全流程数字化运行、管理和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建立“互联网+督查”机制,形成目标精准、讲求实效、穿透性强的新型督查模式,提升督查效能,保障政令畅通。
(七)推进智能集约发展,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建立政策信息数字化发布。依托全省网站集约化基础平台,建立分类分级、集中统一、共享共用、动态更新的政策文件库。加快构建以网上发布为主、其他发布渠道为辅的政策发布新格局。优化政策智能推送服务,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顺应数字化发展趋势,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审查标准,消除安全隐患。发挥政务新媒体优势做好政策传播。积极配合省、佳市推进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打通信息壁垒,形成整体联动、同频共振的政策信息传播格局。依托政务新媒体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和政务舆情回应工作。紧贴群众需求畅通互动渠道。以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统一知识问答库为支撑,灵活开展政民互动,以数字化手段感知社会态势,辅助科学决策,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提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服务质效,建立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绩效管理、分析研判的业务闭环,确保企业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合理诉求及时得到处置和办理,打造接得更快、分得更准、办得更实的政务服务“总客服”。
三、构建全方位安全保障体系
落实数字政府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切实筑牢数字政府建设安全防线。
(一)强化安全管理责任。按照职责分工,统筹做好数字政府建设安全和保密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构建全方位、多层级、一体化安全防护体系,形成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联动机制。建立数字政府安全评估、责任落实和重大事件处置机制,加强对参与政府信息化建设、运营企业的规范管理,确保政务系统和数据安全管理边界清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
(二)积极落实安全制度。依法加强数据安全防护,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数据分类分级保护、风险评估、检测认证、密码应用管理等制度。完善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网络安全、保密和密码应用检查,提升数字政府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水平。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等数据的保护力度,完善相应问责机制,依法加强重要数据出境安全管理,确保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
(三)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动态监控、主动防御、协同响应的数字政府安全技术保障体系。构建数字政府统一安全管理平台,为基础设施安全、应用和数据安全以及新技术应用安全提供立体化的安全技术支撑。充分运用主动监测、智能感知、威胁预测等安全技术,强化日常监测、通报预警、应急处置,拓展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监测范围,加强大规模网络安全事件、网络泄密事件预警和发现能力。建立重要节点安全防控运营体系,组建安全技术团队,建立健全安全运营制度,开展常态化安全防护和应急演练,提升数字政府整体安全防护能力。
四、健全科学规范的制度规则体系
以数字化改革促进制度创新,实现政府治理方式变革和治理能力提升。
(一)以数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府履职更加协同高效。坚持以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引领政府数字化转型,以数字政府建设支撑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与数字技术应用深度融合,推动政府运行更加协同高效。健全完善与数字化发展相适应的政府职责体系,强化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和网络空间等治理能力。以数据赋能规范权力运行。充分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作用,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持续提升。
(二)创新数字政府建设管理机制。统一规范各部门运用新技术实施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推进运用新技术手段赋能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管理服务。推动技术部门参与业务运行全过程。建立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会商机制,推进建设管理模式创新。建立综合论证、联合审批、绿色通道、联合验收等项目统筹集约建设管理新模式。根据财政支出责任,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经费保障,建立多渠道投入的资金保障机制,确保项目建设和运维需求。鼓励通过购买服务、市场化运作等方式开展项目建设,满足快速部署和弹性扩展需求。依法加强审计监督,强化项目绩效评估,预防廉政风险,避免分散建设、重复建设,切实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成效。引入信息化战略合作团队,构建我市一体化推进的数字政府建设、管理、运营新模式。
(三)建立数字政府建设法规制度。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依法依规推进技术应用、流程优化和制度创新,消除技术歧视,保障个人隐私,维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利益。抓好现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细化完善配套措施,确保相关规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参照省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文件及时推动修订和清理现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中与数字政府建设不相适应的条款,将数字政府建设实践检验行之有效、实在管用的做法及时上升为制度规范,加快完善与省数字政府建设相匹配的法规制度框架体系。
(四)建立数字政府建设标准规范。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中的基础性、支撑性和引领性作用,建立健全数字政府建设标准化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数字政府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数据开发利用、系统整合共享、共性办公应用、关键政务应用等相关标准制定,加大推广执行力度,建立评估验证机制,以标准先行促进数字政府建设规范化。
五、构建开放共享的数据资源体系
推进政府主导下的全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与省、佳市实现政务数据全量归集、高效共享,公共数据资源有序开放。
(一)创建数据管理机制。建立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统一政务数据归口管理,形成各地各部门职责清晰、分工有序、协调有力的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管理新格局。强化政府部门数据管理职责,明确管理机构及联络人员,负责部门数据目录编制、数据归集、共享、开放、应用、安全、存储、归档等工作,形成推动数据开放共享的高效运行机制。建立全生命周期数据质量管理机制,制定政务数据分类分级标准,提升数据治理水平和管理能力。
(二)强化数据归集治理。推动政务数据资源“按需归集、应归尽归”原则,积极配合省、佳市做好人口、法人、信用、电子证照、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库建设,加快完善政务服务、医疗健康、社会保障、生态环保、文化旅游、安全生产等一批高质量主题库。建立数据更新联动运维机制,强化数据质量管理和融合应用。建立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的数据治理系统,明确数据治理规则,对数据进行规范化治理。
(三)深化数据高效共享。充分发挥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作用,提升数据共享统筹协调力度和服务管理水平。整合建设纵向贯通、横向互联的全市数据共享交换体系,支持政务数据跨部门、跨层级互认共享。持续扩展数据共享交换的服务范围,依托全省政务一体化平台实现政府信息系统与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按需共享。实现数据实时共享、接口实时调用和数据按需推送。以应用场景为牵引,建立健全政务数据供需对接机制,以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为核心,推动数据精准高效共享,大力提升数据共享的实效性,实现数据流、业务流、管理流深度融合。
(四)促进数据有序开发利用。参照国家、省数据开放标准规范及编制的公共数据开放目录及相关责任清单,依托省统一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分类分级开放公共数据,优先推动有利于民生服务、社会治理和产业发展的公共数据向社会开放,推进公共数据、社会数据融合应用,促进数据流通共用。探索构建公共数据产品超市,支撑公共数据应用场景的快速设计和建设落地,提升各行业各部门运用公共数据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推进社会数据“统采共用”,实现数据应用战略的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共用,提升数据资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建立智能集约的平台支撑体系
持续推进地方5G网络建设,全面提升5G覆盖水平,配合佳市做好智能集约的“云网一体”支撑体系建设和应用,完善统一公共支撑平台,全面夯实数字政府建设根基。
(一)提升本地政务云边界机房的使用能力。统筹整合全市现有各行业部门机房设备资源、租借部分佳市“三朵云”空间,构建我市专属政务云“一朵云”,实现政务云资源纵向横向互联互通、集约共享。完善政务云边界机房管理办法,健全管理标准规范体系,持续增强服务能力,增加安全密码防护服务,建设容灾备份中心,完善应急保障机制,确保稳定安全可靠。
(二)提升网络平台支撑能力。做好电子政务网络统筹建设管理各项工作,促进高效共建共享。加速地方政务外网升级改造,推动骨干网扩容升级,实现骨干线路带宽达到千兆,扩大互联网出口带宽,提升网络支撑能力,开展城域网升级改造,推进网络不断向基层延伸,实现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全覆盖,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按需向企事业单位拓展。
(三)提升共性应用支撑能力。全市行业部门积极配合省、佳市推进数字化共性应用集约建设。依托自然人、法人等基础信息库,对接国家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基于可信数字身份拓展人脸识别、扫码等核验方式,实现一次认证、全省通办。推动各部门相关业务与统一电子证照系统对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审批等环节的电子证照应用,实现全省证照互用。利用统一电子印章系统网上签发电子证照、电子文件的有效性验证。利用深化的电子文件及电子档案服务及档案数字资源体系,加快推进我市电子文件及电子档案应用系统建设,提升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水平。依托全省统一电子材料中心,推进电子材料归集和互认共享,实现企业群众办事材料“只填一次”。充分利用完善的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提升信息查询和智能分析能力。
七、以数字政府建设全面引领驱动数字化发展
围绕加快数字化发展,在建设数字龙江总体战略部署下,积极推动数字政府建设,发挥效能,更好激发数字经济活力,优化数字社会环境,营造良好数字生态。
(一)助推数字经济发展。以数字政府建设为牵引,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提高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准确把握行业和企业发展需求,通过开展政务数据与业务、服务深度融合创新,构建数字化、智能化创新服务场景,强化全生命周期服务保障,更好满足数字经济发展需要。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探索建立与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相适应的治理方式,制定更加灵活有效的政策措施,创新基于新技术手段的监管模式,把监管和治理贯穿创新、生产、经营、投资全过程。壮大数据服务产业,推动数字技术在数据汇聚、流通、交易中的应用,进一步释放数据红利。
(二)引领数字社会建设。推动数字技术和传统公共服务融合,深入推进智慧教育、数字健康、智慧文旅、智慧社区、社会保障等服务数字化,强化就业、养老、儿童福利、托育、家政等民生领域供需对接,优化资源配置,推动数字化服务普惠应用。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新技术应用,构建城市数据资源体系,形成以城市时空数据信息为基础,支持多行业信息汇聚、融合、提取、展示的数字孪生城市管理应用场景,加快推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提升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推进数字乡村建设,以数字化支撑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加快补齐乡村信息基础设施短板,构建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不断提高面向农业农村的综合信息服务水平。
(三)营造良好数字生态。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依托大数据治理平台建立数据交易中心,引导依法交易数据,规范数据交易行为,加强数据交易监管,促进数据资源依法有序、高效流动与应用。引进和培育一批数据要素市场化服务主体,培育数据要素流通交易机构和专业数据确权机构,为数据要素市场提供专业服务。聚合专业资源,探索构建市场化的数据运营主体,打造“数据运营+生态合作”的数字产业生态。积极参与数字化发展国家规则的制定,促进跨地区数字技术合作。
八、加强党对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为引领,始终把党的全面领导作为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提高政府管理服务能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数字政府建设的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确保数字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一)健全工作机制
成立同江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同江市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工作,加强重点任务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营商环境局,负责具体组织推进。各部门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形成上下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组建数字政府建设专家小组,深入研究数字政府建设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推进实践基础上的创新应用。
(二)提升数字素养
提升全民数字化适应力、胜任力、创造力,把提高领导干部数字治理能力作为各部门和党校的重要教学培训内容,持续提升干部队伍数字思维、数字技能和数字素养,建设一支讲政治、懂业务、精技术的复合型干部队伍。创新数字政府建设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机制,完善数据技术人才评价体系,畅通职称、岗位晋升通道,健全考核竞争激励机制,持续优化人才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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